当前位置: 清江镇 >> 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清江镇2008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委〔2008〕70号
发布单位: 清江镇 发布时间: 2008-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201-2008-00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矿山企业安全基本管理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继续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和我镇矿山企业实际,制定《清江镇2008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4月25

 

清江镇2008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高2008年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根据《乐清市2008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乐安监〔200817号)文件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逐步提高矿山企业安全基础水平,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镇矿山企业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主要工作目标:

(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要求。通过矿山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消除或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完成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

(二)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采石场占应实施矿山的比例达到100%,开采总高度在50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技术资料和安全档案比较完善,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比例达到80%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将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作为重点予以整治。

(二)切实做好整治检查工作。镇安监中队对所有矿山进行一次以上整治检查和复查。

(三)继续巩固露山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严禁二次爆破,液压破碎技术推广率达到100%,全面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四)督促企业做好《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乐安监〔200714号)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以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自查自纠事故隐患为主,安监中队督查指导为辅。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要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有关安全堆积、标准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改正。

2、矿山企业对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下同)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开采现状与开采设计不相符合的,如属于开采设计不合理,经委托编制单位完成开采设计的调整并报安监中队审查同意,如属于现状不符合设计要求,须及时完成整改或制订合理可行的整改计划。

3、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推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矿山企业积极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AQ标准)达标评定或升级评定。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5、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中队和市安监局。

(二)安监中队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指导矿山企业进行技术、管理革新,引导其采用符合法律要求的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对矿山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检查后责令整改的企业,进行跟踪督查与整改验改。

4、在年中组织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查。

5、对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6、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安全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停产整改,以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安监中队要做好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一是按照整治重点工作内容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立足于通过完善开拓系统和采矿方法等本质安全措施消除矿山事故隐患;二是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三是抓好“奥运会”、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大矿山事故的发生。

(三)注重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在开展整治检查中,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给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

六、有关说明

(一)高陡边坡:一是指高度超过20的不稳定非工作边坡(以检验结果为准);二是指没有实施台阶式开采,采用分层或“一面坡”方法开采,有可能造成较大坍塌事故的工作边坡,主要指以下几类型:(1)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装载的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并且整体坡度超过设计要求的边坡;(2)采用浅爆破、机械装载的矿山,边坡高度超过8并且整体坡度超过设计要求的边坡;(3)边坡底部存在人工装车的矿山,开采高度超过6并且整体坡度超过设计规定的边坡。

(二)分台阶开采:是指开拓工程修建到各生产台阶,运输车辆能到达每个生产台阶下部平盘装运,并且台阶高度符合有关要求的开采方法。

(三)开采总高度:一般指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深度,范围较大需实施分期开采的,可以按照设计中确定的实际开采总高度。

 

 

 

 

 

 

 

 

 

 

 

 

 

主题词: 安全生产 矿山 整治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清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4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