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江镇 >> 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 政务动态 >>
关于开展清江镇2007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清政〔2007〕 48号
发布单位: 清江镇 发布时间: 2008-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YQ000-B0302-2007-003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清政〔200748

 

关于开展清江镇2007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于1015日前在全镇开展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清江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清江镇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清江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周峰

副组长:阮联清  赵雷宇  章五松     

  员:姚赛富  胡定华  吴旭强  蒋章才  刘智贤

  何品丹

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政审、纪检、后勤等组,办公室主任由赵雷宇同志兼任。

宣传组、纪检组由阮联清兼组长,政审组由章五松兼组长,后勤组由姚赛富兼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从镇机关各办公室抽调。

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有关兵役登记和征兵事宜,可直接与人武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2271139

二、目测初检对象、年龄、范围

农业户口青年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007年满1820岁(198711以后出生到19891231日前),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切实抓好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

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征兵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正确处理好征兵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村双委要高度重视,民兵连长要具体抓,统筹安排,周密计划,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好征兵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召回外出经商、务工的适龄青年回乡参检。同时要确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特别是高考落榜生要一个不漏的上站体检。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

根据我镇近几年征兵工作情况来看,适龄青年和可征兵源基数相对减少、台海形势变化的不可测性、退伍安置越来越难,使部分应征青年的入伍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些情况的出现给征兵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开展依法服兵役和参军保家卫国为主要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要突出抓好适龄青年及家长、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国防教育,强化国防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3、密切协作,合理安排,确保预征对象数质量

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今年的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负责体检任务的卫生院要大力支持征兵工作,选调思想好、技术精、作风过硬,有一定体检经验的医生参加初检工作,严格规范体检程序,正确把握体检标准;初检工作结束后,政审部门要立即展开初审走访工作,边防派出所要选派业务熟,有一定初审经验的民警参加初审工作,确保今年的新兵质量。

1:初检时间安排表

2:征兵宣传口号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07929


1

清江镇二OO七年冬季征兵初检时间

           

 

 

 

初检时间

镇东工作片

镇南工作片

1015(星期一)

上午

7:30-11:30

镇西工作片镇北工作片

1015

(星期一)

下午

1:00-5:30

备注:体检站设镇政府内

 

 

 

清江镇征兵领导小组

200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