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委 〔200 7 〕 71 号
关于姚赛富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因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姚赛富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周贤美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胡定华同志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连 成同志任镇人口与计生育办公室主任;
虞茂盛同志任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何品丹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谢祥哲同志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吴旭强同志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莫素青同志任镇计划生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胡定华同志兼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志飞同志任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的原任职务及各办公室原任职人员的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以上虞茂盛、胡志飞两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清江镇委员会
200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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